关于申报201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1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不能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①55岁以上有正高技术职称的;

  ②自2006年以来已有2项市级课题且未验收的前三位项目负责人;

  ③有未结题验收的自然基金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④已立项的宁波科技创新团队(第一、二层次)项目的前三位成员。

  2、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经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附件1),也可申请。

  二、申报流程

  1、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申报,已经注册的用户无须再注册,尚未注册的拟申报老师请于1215日前按要求(见附件2)提供个人信息至所在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技部注册,逾期不予受理

  2、在线填写“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编写并上传“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3、经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到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4、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给予基金项目受理编号。申报人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与项目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于规定日期交至科研秘书。

  三、申报材料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项目主要负责人学历(职称)复印件。

  2、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应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以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复印件。

  3、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均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见附件3)、项目合作协议。

  4、本次申报基金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1121-2012年2月1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2213下班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交至校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项目负责人学历(职称)复印件、项目成员前三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意见表及推荐专家技术职称复印件] [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课题组成员签名表][项目合作协议]、查新报告。

  联系  俞新武  88222075

附件1: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2:市科技项目申报新用户注册信息表.xls

附件3: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申请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名单.doc

                                                 校科技部

                                             2011年11月22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11-24  浏览次数: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