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星火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农〔2011〕504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就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星火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由我校推荐1名。
二、表格填报
先进个人需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2)。
三、上报要求
请各单位本着高度重视、积极负责的态度,按照国家星火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推荐个人的相关材料(一式4份)于10月24日前报校科技部,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 系 人:杨华 联系电话:88222267
附件1:关于开展国家星火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国家星火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方案.doc
校科技部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