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的通知,请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退役复学学生、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在校的退役士兵(包括在专科阶段退役的专升本考入我校的学生,以及在我校今年和前几年退役的学生),纳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1、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资助标准为每生1650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如有政策变化,按新文件执行)。

2、退役士兵均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

三、报送要求

确保填报的数据准确、表实相符请于115日前完成附件(汇总表电子版在线表格填写)和退役证复印件手写签名交到62328叶老师处,联系电话:88222284

附件: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情况汇总表

 

   物流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1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物流与电子商务学院)(4).pdf

附件1: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情况汇总表.xlsx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