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智慧力量,助力宁波市“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经研究,定于今年下半年举办第十五届“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论坛,作为第三十五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的分论坛之一。现将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参考选题
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
参考选题:
1.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与发展路径
2.新时代“枫桥经验”和预防性法律制度研究
3.新时代网上“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
4.深入践行“浦江经验” 推动行政行为和信访行为“双向规范”
5.共享法庭建设与优化
6.“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完善
7.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完善
8.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推进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9.共同富裕背景下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对策建议
10.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
11.国际贸易领域民商事纠纷化解的法治化
12.重点利益群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化
13.跨地区、群体性等复杂矛盾纠纷的梗阻与破解
14.网格源头发现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15.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创新实践
16.“民转刑”案件预警防范研究
17.“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司法监督”的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创新
18.“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治理模式探索
19.精准检察监督与矛盾纠纷化解研究
20.律师、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研究
21.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闭环体系研究
22.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
23.一站式矛调工作平台建设与完善
二、征文要求
(一)论文要求方向正确、主题鲜明、论证充分、创新性和现实针对性较强,查重率不超过30%。
(二)论文须附内容提要和关键词。字数控制在5000至8000字之间。注释采用脚注,整编连续编号,注释规范参照《中国法学》。首页脚注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码。
(三)9月8日前,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推荐表1份以及电子版征文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事项
(一)评审表彰。市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优秀论文奖次,根据征文活动的组织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单位,并在第三十五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上一并予以表彰。
(二)成果应用。市法学会将邀请获奖作者代表出席论坛研讨,并将优秀成果汇编成册,适时整理提炼成《专报》,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联系人:徐凯莉(2907),闫磊(2075)
科研处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