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推动各基地培育产出高质量成果,经研究,启动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要求,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前沿问题,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培养基地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成果,构建浙江有全国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

二、课题级别、名额及资助标准

2022年度基地课题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数按课题申报数和立项数3:1的比例确定。其中每个A类基地立项数最多不超过6项,B类基地不超过4项(重点课题立项数不超过2/3),依托单位以外学者承担的课题不少于1/3。

课题资助经费在各基地经费中列支,资助标准参照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标准,具体金额及拨付方式由各基地根据课题管理制度确定。

原11家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立项数不超过3项(重点课题立项数不超过2/3),依托单位以外学者承担的课题不少于1/3,经费自筹。

三、课题申报

2022年度基地课题申报类型分两类。

1.基地常规课题:各基地根据自身重点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围绕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问题,明确具体选题方向,拟定本基地课题申报通知,并在浙江社科网、基地依托单位网站、基地网站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个月。该类课题在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和各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指导下,由各基地负责组织申报。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基地的一项课题,否则视作无效申报。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基地课题。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基地对研究时限有特别要求的,须在申报通知中明确),研究时间自立项日起算。

2.后期资助类:各基地根据自身重点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谋划的系列丛书、年度发展报告等专著(书稿完成率80%以上,未出版)。该类课题申报不限量、不占本次基地课题立项指标,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自立项日起算。2022年开始,基地课题将以此类为主,每年下半年开展申报立项工作。

四、课题评审

1.基地常规课题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由各基地及其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评审专家应不少于5人,一般由基地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中基地依托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1人,依托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2人。评审方案及评审专家应于评审前7天报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和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评审完成后,各基地须及时在基地依托单位网站、基地网站及时对外公布课题评审情况、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等,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报项目未入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的,可由各基地酌情择优立项为基地自设课题,资助标准由各基地自行确定。

2.后期资助类课题由基地申报,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立项。

五、其他事项

各基地应于2022年1月20日前启动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同时将基地常规课题申报通知电子稿发至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在浙江社科网上发布。

各基地应于2022年3月14日前将申报评审有关情况报省社科联。具体材料包括:

1.评审情况书面报告,包括申报课题名单、评审方式、评审时间、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等;

2.《2022年度浙江省哲社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jssklkgc@vip.163.com)

3.评审入选的常规课题:《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一律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省社科联审核盖章后留档1份,返各基地留档1份);

4.后期资助类课题:《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匿名书稿3份,出版合同1份。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申报表及活页、汇总表等),请直接在“浙江社科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s://www.zjskw.gov.cn

联系人:涂尚建、叶卉;联系电话:0571-87053182、87057483;

地址(邮政EMS):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14室(邮政编码:310003)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12-28  浏览次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