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1年度承担科研工作的通知

各院及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年底统计工作,现要求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及时补充科研管理系统中的科研信息,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科研,分别以部门为单位。上半年已经输入的科研信息请勿重复,科研秘书负责做好审核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表格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导出,报校科技部备案一份(见附件,科研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同时附上电子文档。承担科研工作的计算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和承担的科研工作。

联系人:袁茂;  联系电话:88222254。

附件:2011年度科研统计汇总表.xls

 

                       校科技部

               2011年12月5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12-06  浏览次数: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