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及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年底统计工作,现要求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及时补充科研管理系统中的科研信息,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科研,分别以部门为单位。上半年已经输入的科研信息请勿重复,科研秘书负责做好审核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表格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导出,报校科技部备案一份(见附件,科研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同时附上电子文档。承担科研工作的计算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和承担的科研工作。
联系人:袁茂; 联系电话:88222254。
附件:2011年度科研统计汇总表.xls
校科技部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