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科学和谐就业,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按照《学生手册》中《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浙万院学[2007]97号)第九章的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省级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总人数4%,校级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总人数10%)确定初选人员,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至少三天,接受监督,无异议后填写《浙江万里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初评汇总表》,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报学校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
3、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产生,各学院在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时,同时评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公示和上报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时,按照评选结果先后排序,并注明“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三、具体要求
1、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与毕业生教育和就业工作结合起来,对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工作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某一方面对校、院有特别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应优先考虑。
2、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要填写《浙江万里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可从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网上阳光大厅网站权益维护中心表格下载中下载),“获奖情况”一栏中的奖项为“校长特别奖、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万里之星”等。
3、各学院填写《浙江万里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初评汇总表》(报表含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需有领导签名,加盖公章,连同《浙江万里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于2012年12月28日(周三)前报送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浙江万里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表)
3、《浙江万里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初评汇总表》(样表)
4、《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2012年12月6日